省高院住商婚禮顧問公司出台標準
  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永慶房屋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6千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4萬元以上的
  來電顯示:我們是一家不鏽鋼廠的職工,工廠老闆當鋪已拖欠我們3個月工資,一共有幾萬元。在討薪沒有結果的情況下,我們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了老闆拒付職工報酬的事。勞動保障部門也與我們老闆聯繫了,但老闆仍然沒有支付工資。勞動保障部門建議我們向公安機關報案。我們想問一下,老闆欠薪多少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派出所才會管? 張先生
  長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熱線律師李玉琴答覆:在我國,用工方拖欠工資的行為,尤其是拖欠農民預防癌症工工資的行為已不再是單純的勞資糾紛問題:刑法修正案(八)將特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犯罪化,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定罪處罰。
  那麼,多少金額才算是“數額較大”?省高院前不久褐藻醣膠出台《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執行數額標準的規定》明確: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6000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4萬元以上的,為我省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第一款規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數額較大”標準。該標準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你們所講的情況,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記者 李廣軍)  (原標題:欠薪多少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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